我国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加密货币代币发行融资活动,同时严禁虚拟货币的代币发行融资、交易炒作、平台撮合、兑换服务等行为,境内也不允许设立加密货币交易场所、清算结算机构以及相关衍生业务平台。针对普通投资者参与加密货币交易的行为,监管层面虽未直接对个人持有虚拟商品作出绝对禁止的处罚规定,但明确提示相关交易不受法律保护,参与交易产生的财产损失、资金纠纷、诈骗风险等均需自行承担,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普遍不受理因加密货币交易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,不会对相关交易行为予以法律支持。与此同时,利用加密货币进行洗钱、跨境资金转移、非法集资、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,均会按照刑法相关罪名从严追责,涉案资金会被依法追缴,相关人员将承担刑事责任。

放眼全球法律规制格局,不同国家与地区对加密货币的态度存在明显分化,形成从严监管、适度监管、有限开放三类模式。部分国家完全禁止加密货币交易与流通,将其视作危害金融安全的非法产物;部分国家将加密货币纳入金融监管体系,要求交易平台履行反洗钱、客户身份识别等合规义务,对交易征税并实施准入管理;还有少数国家仅对加密货币实施有限度监管,允许部分合规业务开展,但同样禁止其替代法定货币流通。全球监管趋势正逐步趋严,核心共识是防范加密货币冲击本国货币主权、扰乱金融秩序、助长违法犯罪,通过完善法律法规、强化跨境监管协作,压缩加密货币灰色交易空间。

必须清晰认识加密货币的法律风险边界,切勿轻信所谓加密货币合规交易、资产增值、跨境避险等宣传话术。我国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加密货币整治行动,关停非法交易平台、打击资金盘与传销骗局、处置非法挖矿行为,不断清理境内加密货币相关产业链,目的是保护公众财产安全、维护金融市场稳定。无论是个人投机炒作,还是机构涉足相关业务,都极易面临资金被骗、平台跑路、账户冻结、法律追责等多重风险,不存在受法律保障的投资渠道与交易场景,盲目参与只会承担极高的法律与财产风险。